湖州男子以复婚为由哄骗前妻写29万元收条,然后在法院上拿了出来……
汪某
你先写个收条吧,29万我日后给你。
李某
你钱都没给我,哪能先写收条?
汪某
哎呀,我还会骗你不成,何况咱俩还要复婚嘛。
万万没想到的是……
李某
法官,我要申请执行我的钱。
汪某
法官,我已经给过钱了,不信你看收条!
一个真能哄,一个真敢写。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钱款是否支付疑雾重重,双方各执一词闹到法院,焦点是一张收条……
近日,湖州中院对一起在执行听证阶段作虚假陈述的被执行人汪某,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,并在听证后直接送达了罚款决定书。
这是5月1日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》实施以来,湖州首例对执行听证程序中作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的案件。
事情是怎样的呢?
汪某(男)和李某(女)原本是一对夫妻,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,二人约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,男方以现金方式向女方支付29万元。之后,因汪某一直未支付,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并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执行案件受理之前,汪某向法院提交了一张李某手写的29万元收条,称钱款已支付。
真没想到他会把‘哄’我写的收条拿出来,我其实没拿到钱……
一方,李某情绪激动地说:“由于汪某多次纠缠,还许诺了要复婚,考虑子女抚养等因素,我才写了收条给他,但至今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。真后悔不该轻信他的话,请法院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!”
另一方,汪某镇定自若答:“我的确已经把钱付给她了。第一笔2万元是我和她共同经营烧麦店,应付给我的报酬,我抵偿给了她;第二笔钱,是当年老家房屋拆迁时,我将19台喷水织机以30万元价格出售给外地买家后,于2019年10月10日晚,将货款中的27万元以现金方式亲手交给她的。”
究竟谁在说谎?
听完双方的陈述内容,法官判断案件极有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情形,要想解决实质性问题,需要抽丝剥茧,进行实体审查,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助力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落实。因此,法官亲自前往汪某之前居住的村子了解情况,依职权调查证据。
法官调查发现
2019年11月初,汪某将喷水织机卖给两名本地人,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,且远远不足27万。
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听证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汪某慌了阵脚,企图通过狡辩自圆其说,但最后还是承认了其并没有支付钱款。
惩戒虚假陈述
听证期间,汪某曾当庭签下《诚信诉讼承诺书》,作出“恪守诚实信用原则,不做虚假陈述”的庄严承诺。但其一直坚称已支付了钱款。
虽然其谎言在法官详细发问和深入调查后不攻自破,但他故意作虚假陈述的行为应严厉处罚,法院决定对其罚款2万元,并在听证后直接送达了罚款决定书。
面对处罚决定,汪某后悔地说:“我本以为执行听证无非‘走走过场’,觉得自己手握收条就能瞒过去,万万没想到最终收到的却是一张2万元的罚单。”
来源: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